2025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紧密结合我区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我局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支部集中研学、党员自主深学等多层次学习机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制定《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度学习方案》年度学习计划,围绕城市管理中心工作,定期开展专题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中,探讨如何运用新思想指导工作实践,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痛点、难点问题。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7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55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强化统筹推进。我局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同时将具体任务派至分管领导,要求各部门抓紧落实。就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召开会议,提出具体要求,推动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二是强化依法履职。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专题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重点内容,带动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意识和能力。
三是抓实重点工作。严格落实我区贯彻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的三个实施方案文件要求,部署推进落实《广东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计划(2023-2025年)》《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城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重点工作。
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将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述法内容,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确保决策部署科学高效落实。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规范化建设同步推进。一是健全制度体系,为规范审批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结合最新工作部署与群众办事需求,2025年11月7日修订印发《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审批工作制度》。二是优化外线并联审批,坚持“能并则并、能简则简、容缺受理”原则,减少企业跑腿次数、压缩审批时限,截至目前累计完成外线工程并联审批114宗,网上征求规划部门意见88宗。三是完善审批流程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清远市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制定委托授权书,将市政设施建设、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相关费用征收等7项事项委托广清产业园审批。四是严格落实“双公示”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办理临时占用城市绿地、道路及挖掘城市道路等许可事项254宗,所有事项100%及时上传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等平台公示;加强监管对象信用分类与重点领域数据汇集,推进“互联网+监管”,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
2.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8号)等文件精神,我局落实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到期提醒+事后回访”制度,在行政相对人满足修复条件时主动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第一时间提醒行政处罚人进行信用修复并帮助完善修复材料。2025年,我局收到信用修复申请9宗,已帮助完善修复材料9宗。
(二)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制定。目前,我局作为实施单位的规范性文件一份,为2024年3月14日以区政府名义正式印发《清远市清城区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实施细则》(清城府发〔2024〕2号)。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立卷归档及档案管理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制度。2025年,我局共发生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2项。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通过,集体讨论率达到100%。集体讨论决定情况全部如实记录,不同意见如实载明。
3.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我局聘请温福荣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相关涉诉问题过程中由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发挥依法决策作用。目前我局设有公职律师两名,均依职责履行法制审核工作,受托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案件的处理工作,为各股室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2025年5月27日,清远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清城区各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告》。根据《公告》及其附件内容,收回城管领域行政处罚职权事项共计23项,上述收回的事项涉及违法建设、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占用城市道路等日常多发,执法频次高的执法事项。经统计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系统,截至2025年12月,清城区城管领域共有行政处罚事项151项,其中下放镇街事项587项(占比38.4%),未下放事项共计91项(占比61.6%)。为加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工作,我局组建导师团向镇(街道)传授执法实务技能,提升培训效果。一是开展专项执法培训。制定培训计划,通过“线上和线下”、“专业班+基础班+集中培训班”相结合方式,扩大培训覆盖范围。2025年以来,开展行政执法专业班2次、基础班2次、集中培训班1次。通过“理论+实践”、“培训+测试”的培训模式,培养行政执法人员证据意识和法治意识,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储备和实操能力。同时,我局燃气和广告管理股工作人员分别到洲心街、龙塘镇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实务培训,通过理论讲解、案例分析和现场实操演练的方式,全面普及燃气(液化石油气)与天然气使用规范及应急处置知识。二是加强镇街现场执法指导工作。针对各镇街重大复杂案件,我局采取现场帮教形式,从现场控制、证据获取、询问等环节手把手教学,由执法股室进行一线现场指导,逐步提高各镇街执法人员水平。三是协助开展法制审核。对洲心街报来的2宗职权下放案件开展法制审核工作。组建各镇街综合执法指导群,在群上分享法律法规、行政审批等信息共享。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规定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行政执法事前信息公开我局基本信息、岗位职责、三张清单、行政裁量权适用规则等14个事前事项的填写和更新工作。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实行亮证执法,出具行政决定前,均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和相关的权利义务。2025年,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行政许可418宗,行政处罚决定53宗,行政强制32宗。同时,通过政府网站公示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限期拆除决定等执法案件情况。
3.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2025年,我局在开展各类行政执法活动中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22次。目前共配备执法记录仪160台,其中局配备10台,各街镇仍继续使用我局配备的执法记录仪150台。
4.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5年,我局共作出重大执法决定103宗(行政处罚53宗、拆除决定18宗,行政强制32宗),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比率达100%。
5.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2025年着重加强违法建设治理执法案卷和破坏城市绿化案件查处过程指引工作。二是我局已建立清城区城管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在办公区域设置举报箱,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处理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
6.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线下培训,提高执法水平。2025年,我局共开展五期城管领域的执法培训,主要涉及清城区建筑垃圾管理现状及问题、《清远市城乡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核心亮点、执法常见问题(第一期)、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业务(第二期)、行政处罚普通程序案件处理流程、执法程序规范及详见问题(第三期)、在建违法建设快速查处流程(第四期)以及2025年清城区城管执法系统集中培训班(第五期),旨在提升执法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减少执法争议,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二是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线上线下培训。包括有广东省住建厅组织的2025年全省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专题培训班、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法治工作暨执法规范化视频会议及2025年清远市城市管理系统执法规范化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2025年度学法考试等。
7.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目前我局持有效证件人员约52名,申领新执法证件共15人。自2018年年初换装仪式以来一直严格要求着装规范,局不定时对执法人员着装进行检查并且按照规定配备执法仪、防刺背心、反光背心等执法装备。行政执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与罚没收入完全脱钩。
8.提升行政执法质量。2023年已制定《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着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积极推广应用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粤执法”。
(四)加大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力度
一是进一步推动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推动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常态化。2025年,我局行政诉讼案件8宗,收到生效判决6宗(撤销1宗,确认程序违法1宗),败诉率为33.3%;法院制发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10份,负责人出庭应诉10次,出庭率100%;2025年,针对我局的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案件共计12宗(2024年结转1宗),收到行政复议决定11宗(确认违法(撤销)4宗),纠错率为36.4%。
二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及时更新政务动态。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局收到13宗依申请公开的案件,均按时回复,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诉讼和复议案件。
三是2025年共计收到清城区人民检察院磋商函3份,收到磋商函后,我局综合考虑磋商函内容,积极履行磋商函提出的内容。
(五)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局党组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党组会议议事日程,与城市管理和执法相关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机制,充分发挥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于年终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配合上级部门及有关部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及督查工作。
3.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建设
一是制定我局2025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严格按照普法清单包括普法重点任务、重点宣传法律法规、普法对象、宣传时节点、宣传方式和责任单位等内容。2025年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清远市城乡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我局已于2024年制定并印发了《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法治专题学习共五期,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24年修订)《清远市城乡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法人员法治意识薄弱,规范化不足。部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理念不强,业务素质仍需提升,执法过程中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问题,告知义务、现场笔录等程序执行不到位,依法行政基础工作需不断加强。
二是法治宣传实效不够,形式载体创新不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方式仍需进一步探索,创新性不够,带动力不强。利用新媒体开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足,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
五、下一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安排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城管建设纳入年度计划,加强法治城管建设部署推进。强化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持续学深学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意识,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负责、全员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
二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制定2026年城管系统执法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典型案例分析交流活动,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案件办理的执行程序、执法文书制作等方面的知识,对执法人员实现全覆盖培训,不断提高城管系统执法队伍的整体水平。
三是创新普法形式,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根据《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基层普法工作指引》制定2026年城管系统普法工作方案和清单。通过日常普法、专题普法形式开展针对性普法工作。围绕城镇燃气、违法建设、市容环境卫生、垃圾分类等群众普遍关心的法律法规,通过公益集市、公益宣讲、志愿服务、法治讲座等形式,增强群众参与普法的积极性,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1月13日